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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新建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将调整为备案管理
[256]
12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规定》将从2019年1月10日起实施。
这意味着实施多年的汽车投资项目核准被彻底取消,改为地方备案,今后包含新能源项目在内的汽车产业政策开始强化各地方的主体责任。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表示,“《规定》对新能源汽车企业也有要求,并不是‘不需要批’了,而是备案。”
自去年7月有消息称发改委将“暂停”新建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审批之后,新造车企业中一部分开始通过代工、并购等各种渠道来获取生产资质。
从2016年3月17日北汽新能源拿到首张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截止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共发放了15张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牌照。此后,再未有任何一家车企收到过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牌照。
在监管方面,各级发展改革委将与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查实的违规项目给予撤销备案,同时实施联合惩戒。
通过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相关部门将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单位,给予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在整改到位前暂停备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问责、处理。
另一方面,本次《规定》还从投资角度对车型进行了划分:普通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被列为燃油汽车投资项目;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被列入纯电动车汽车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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